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下,我局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要求,恪守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服务、为清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区“五大行动”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城市管理总体水平有所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全局上下基本形成了团结创新、风正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形式,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建引领发展。
我局按照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高标准,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党史理论学习和党史知识宣传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党史学习教育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断感悟,巩固与升华理想信念;二是严格党内生活抓党建,深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促进团结;三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当、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截至目前,我局党组召开学习研讨会领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共9期;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党史专题学习8场次共235人次,专题研讨1次,警示教育1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史专题学习宣传21场次,参加学习党员405多人次,开展谈心谈话党员人数共97人次,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 13条。
(二)抓机遇,促进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自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局抓住创建工作的机遇,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区“五大行动”,扎实做好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着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品位形象,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1.市政设施不断完善
(1)推进清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1-2023年,计划实施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升级改造项目,列入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3亿元,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9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亿元。据区住建局反馈,该项目拟安排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6331万元,预计将会有省级资金配套,按照最高1:1中央预算投资额配套。现已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招标。该项目改造分3年实施,根据改造范围及资金划定片区,每年分4个片区并同步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工程概算审核结果,直接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工程招标。
(2)推进清新区道路智能停车收费和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2014至2019年间,我局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内街背巷等区域,设置了约6500个临时小汽车泊位;2021年,积极推进区民生实事--智能停车收费服务及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截至2021年9月,智能停车收费项目整体总工程量完成率约90%。8月20日由区属国有企业清新区德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中心城区部分收费泊位进行分阶段上线试运营使用。近期将对府前路、玄真路、明霞大道、中山路及建设路等约1400个停车位正式收费运营。
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首期)行政服务中心地块停车库已移交至德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运营,玄真公园地块停车库正在进行外立面及电机安装,建成后可提供506个立体停车位。区代建中心已完成智能立体停车场(二期)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经区政府八届七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清远市第二人民医院规划设立2栋五层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新增车辆数量控制在250~260个。
(3)协调明霞大道—附城大道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开展。2020年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编制报告。 2021年1月,市城管局先后召集两区规划、城管、交警等有关工作部门召开会议,区政府先后召集规划、城管、交警、设计单位等有关工作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可行性研究方案进行调整(增加非机动车道,在明霞大道与沙田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打通笔架河东侧连接附城大道及清沙大道的道路等内容)。市城管局已将明霞大道—附城大道沿线综合整治项目申报纳入2021年清远市“畅通工程”工作任务中,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下一步将由市政府督办该事项的相关落实工作。同时,区代建中心已完成明霞大道与飞来北路路口渠化改造。
2.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通过不断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环境渐趋干净整洁有序,民众文明意识得到提高,启动向群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落实镇村清洁卫生服务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营。
(1)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路面无垃圾、无余泥堆积、无积水。二是开展 “小广告”清理行动。对公共区域张贴、悬挂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三是加强消毒和除四害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消杀和防疫工作,每天对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车辆、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城市公厕、公园广场等进行预防性消杀,投放灭蚊、灭鼠药物。四是组织工作人员每周定期到各镇检查卫生死角,督促各镇落实环境卫生整改措施,要求各镇做好“四边”(村边、田边、路边、河边)工作。
(2)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全面实行垃圾收集桶装化,减少垃圾落地,提高中心城区环卫保洁的质量和清运效率,每月对中心城区和各镇进行巡查、考核,确保城乡环境干净卫生。2021年9月,完成了中心城区第一服务区环卫保洁服务体制改革,由国企与中标服务公司合资运行,以切实提高中心城区环卫保洁服务成效。深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改革,统筹调度清西、滨江片区生活垃圾处置,完善运输车辆监管措施和手段。
目前,中心城区月产生生活垃圾量约6938吨,各镇月产生活垃圾约6935吨。2021年9月12日前运往禾云生活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理,此后运往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工作,2018年升级改造城市公厕14座,中心城区20座公厕均达到二级公厕标准。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0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新购置了240L分类垃圾桶7800个,垃圾分类智能分类设备8套,不断完善了我区垃圾分类设备。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入户宣传小区26个,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36次,大力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2021年3月,通过评估前期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成效,就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作进一步修改。
(4)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
在现有城市绿化现状基础上,见缝插绿,增加绿地面积。2020年建成区绿地总面积722.59公顷,较2019年新增绿地18.47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37%,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35平方米/人,较2019年提高1.34平方米。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做好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的管养工作,逐步对主干道隔离绿化带、主要出入口渠化岛、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进行改造提升,有序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和城市品位。2021年推进园林绿化体制改革落地,将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交由区公资中心负责实施,我局负责监督指导考核,力促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面貌有新的提升。继续推进中心城区康体公园建设,力争建设一批社区康体公园。
(三)多举措,落实生态环境问题同步整改。
自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强调责任担当,并结合我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工作)整改落实责任清单(28个重点工作任务),把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馈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推动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截至目前,我局共接收主办案件2宗,协办案件5宗,对上述案件做到迅速响应,立即调查,及时反馈。现主办案件均已完成整改,准备申请办结。同时按既定方案,同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措施一一落地。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进一步强化各辖区大队的责任意识,推动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动,对中心城区各建筑施工单位实行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包括不限于定点、定期走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 1月至今,我局共出动人数312人次,出动车辆268车次,共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共7宗,合计罚款101600元。
二是全面加大对城区内施工工地、停车场等场所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采取错时巡查,严格查处各类运输车辆的遗洒飘漏行为。5月份以来我局执法人员每日巡查停车场24家,要求工地做好出入车辆车身清洗工作,其中处理车辆带泥出路、造成污染城市道路58宗。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城区餐饮油烟问题,定期对商户油烟清洗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到位,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止今日,在册登记的餐饮企业有(781)家,我局先后开展6次集中督查整改,整改率达98%。
四是重点加大城区闲置地、菜地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对违规焚烧行为进行制止。5月份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和制止63宗露天焚烧行为。
五是常态化落实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对清新太和国控站点范围内的道路和振港大道、飞水大街等扬尘污染严重的市政道路进行重点管控,积极应对不良天气。5月份以来通过增加环卫工作人员对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加强清理和加大洒水车工作频次(共出动洒水车1095车次)等,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六是为加强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管理,加快处理积存渗滤液,我局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采取新建应急调节池、增设应急处理设备、外运至市绿能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理和提高渗滤液处理厂产能四种措施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一场一策”的整改落实,预计2022年2月底前能基本处理完积存的4.5万吨渗滤液。
(四)理清思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自《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于2021年3月31日施行起,按照《清远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一批)》要求,我局在4月2日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下放22项行政执法事项,向各镇下放执法力量,全面梳理下放行政处罚权限。为稳步推进各镇综合执法工作,我局通过举办培训班、案例指导、现场交流等形式,指导好各镇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综合执法。截至目前,我局召开综合执法业务培训1次,现场开展业务指导30多次,与区依法治区办沟通会商10多次。
(五)齐抓共管,安全效益同步发展。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政路灯、环卫绿化、广告招牌、垃圾处理设施和燃气管道等安全运行。重点推进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倾倒固废查处工作,始终保持控违拆违高压态势。依法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促进城市管理良性发展,想方设法促进财政增收。
1.实施城市形象突出问题整治提升工程。
截至9月30日,我区查处违法建设面积共39.2571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达39.2371万平方米。上报省违法建设系统治理量在市排名第3,完成进度排名第4。其中,各乡镇上报已拆除(整改)违法建设共449宗,查处(拆除)面积36.0951万平方米;我局查处违法建设共317宗,查处面积3.158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3.1397万平方米。
一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共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8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17份(一般程序78份,简易程序117份),共罚没金额262295.5元,追缴清远市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处罚款金额9899411.1元;发出限期拆除告知书27份,限期拆除决定书26份,履行限期拆除决定催告书8份。
二是分批整治违规设立户外广告。5月27日出台《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省运会会场周边整治有序推进。目前共排查出341个违规设立的户外广告牌和招牌,根据排查的数据已分类分批次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拆除整治230个,整治面积:10078㎡,其余正在分批次有序拆除治理中。同时对中心城区的7座大型立柱广告牌和2座大型龙门架已全部整治完毕,整治面积:1886㎡,其中拆除面积:1571㎡,其中2座立柱广告牌的权属移交区公资中心重新规划。
2.梳理整合城市资源融合发展。截至目前,行政许可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绿化迁移等2178宗,足额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约86万元。依程序推进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工作,现已完成前期的成本核算、项目专家评审、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听证会等程序,排查新增太和片区居民用户10000户和环卫费录入工作,落实应收尽收,确保2021年垃圾处理费、清洁费增收约250万元。
3.强化日常巡查确保安全生产。通过实施“12345”工作法,加大步行巡查执法和网格化管理力度,排查发现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及时上报城管通限时处理,有效解决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等短板问题。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行动,发出停水停电通知书200余份,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燃气、路灯、广告招牌、绿化、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安全管护工作。分批分期完成照明用电安全监测控制系统及防涉水触电装置,2020年完成15套落地式控制箱安装,2021年完成123套控制箱安装。强化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强对云龙工业园在用“点供”设施的7家企业监管,确保相关手续齐全、现场安全管理到位;对未用“点供”设施的5家企业,已派《告知书》明确未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不得使用。落实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落实措施抓好疫情防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社会面管控和干部职工管理,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严格落实公园广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重点场所的消毒杀菌工作,监督环卫、市政、路灯、燃气等行业服务的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备齐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加强人员管理力度,提升突发疫情综合应对能力。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通过全局上下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清新区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有了质的飞跃、新的颜值,全面提升了城市管理智慧化和精细化水平。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领导履职不够到位,监督管理有所软化。局领导班子对工作认识不足、监管缺失、履职不力,“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到位,致使两年内连续发生群众到区上访的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一名局分管领导和三名干部相应地受到了诫勉和政务警告处分。二是城市管理不够精细,城市乱象层出不穷。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仍时有发生,垃圾落地现象依旧常见,市政设施经常破损反复修补,空中管线乱拉乱挂,市民文明意识仍然不强,致使文明创建测评成效相对较差。三是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部门合力尚未形成。区城管委未发挥高位协调作用,造成城市管理责权不够清晰,部分区域和物权归属不清,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造成积案;个别部门不够重视,未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接到案件才申请资金,或采取突击处置甚至延缓处置的方式,影响了案件的处置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围绕市委“打造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新定位和“十大行动方案”和区委“五大行动方案”,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精度”和“温度”,全力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快发展。
(一)推进城市管理改革创新
优化体制机制,对局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调整优化,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事项,减少推诿扯皮,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职能事权下放,指导各镇整合充实基层行政执法队伍,使事权放得下、接得住。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建废处置、餐厨垃圾处置、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园林绿化管护、路灯管护等方面进行探索。加强与清城区城市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系统治理城市管理难题,共同推动市区一体化进程。
(二)优化智慧城管平台建设
围绕打造城市管理服务智慧创新项目,大力实施“智慧城管+”战略,进一步完善“数字城管”调度指挥中心,打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城市管理智能平台扁平化应用,在纵向、横向和行业三个维度上互联互通,实现城市管理服务和运行“一网统管”。全面加强提升“门前三包”工作水平。
(三)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
全面开展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严控增量、力减存量”的原则,重点围绕省运会场馆、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周边作为打击重点区域,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加快重点案件、敏感案件的推进力度,加快消化存量违法建设,坚持分类治理、拆治结合,逐步消化,确保违法建设问题整治扎实有效。
(四)促进城乡环境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环卫设施建设,推动飞水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和周田垃圾中转站开工建设。巩固深化“厕所革命”成效,建立健全公厕管养长效机制,提高公厕管养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费调价工作。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升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加快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建立专桶专运、专车专运、专线专运的收运体系。
抓好不良天气重点管控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城乡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快推进禾云、石潭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尽快解决渗滤液积存问题。推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尽快选址建设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所,严格执行“一案三查”监管制度,构建建筑废弃物运输治理新格局。
(五)开展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以省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创文”“巩卫”工作,推进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规范户外广告招牌管理,推进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省运会场馆周边和沿线的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三线”整治,抓好沿路建筑物外立面的美化亮化工作,以及重要出口和沿线道路两侧的绿化彩化提升,打造一批精品园林景观。推动康体公园和智能停车项目加快建设。
(六)优化燃气管理服务
全面开展燃气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非居民用户和餐饮场所“瓶改管”,扩大管道燃气覆盖率,规范瓶装气管理,降低安全风险。强化对企业点供设施的监管,借鉴市文广旅体局对“玻璃桥”项目监管经验,创新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燃气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操作性不强、指导性不细等问题,加快完善燃气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燃气安全水平。
(七)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
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法规规章,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执法约谈机制,制定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促发展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切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行动。以政治建设为统揽,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庸懒散软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坚持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清正廉洁、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为民服务的高素质专业化城管干部队伍。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七种能力”,优化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激励奖惩措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2日